应该扣个人所得税吗?也就是说要我用税后的钱还,这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6-04 08:31:57
问题描述:
过去所院累计多发给我10000元余的收入,现所院决定我分5个月还给所院这10000元余。应该扣
个人所得税吗?问题补充:单位因故(我不知原因)过去累计多发给我10000元余的收入,现单位决定我分5个月还给所院这10000元余,我分5个月还给所院这10000元余时单位又扣除个人
所得税(按4500元以上收入20-25%所得税),也就是说要我用税后的钱还,即10000元加上个人所得税。我因此要为这笔不是我的钱,多支出几千元的人所得税。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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