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夫妻离婚,有贷款的房子可以过户给一方吗?

更新时间:2023-08-23 18:02:48
问题描述:
你好,夫妻离婚,有贷款的房子可以过户给一方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84024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法律分析:离婚有房贷的房子可以过户给对方。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房贷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的贷款尚未还清,则未还清的部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于房产为不动产,离婚则只能有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获得房屋的一方须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所有权人独立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8-23 18:01:44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00643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法律分析:离婚有房贷的房子可以过户给对方。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房贷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的贷款尚未还清,则未还清的部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于房产为不动产,离婚则只能有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获得房屋的一方须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所有权人独立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8-23 18:02:02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972591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离婚有房贷的房子可以过户给妻子。
    有房贷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的贷款尚未还清,则未还清的部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于房产为不动产,离婚则只能有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获得房屋的一方须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所有权人独立偿还。
    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023-08-23 18:02:48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
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
房产过户 47606
你好,房子货款没有还请,可以过户到夫妻另一方吗
房子货款没有还请,不可以过户到夫妻另一方
全部10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请问婚前贷款买的房子,老公不要写得放弃书,可以过户给老婆吗
如果老公没有二心,你们感情没有问题,你又不在乎房本上是谁的名字,签放弃协议书也没问题,但如果你不放心,担心未来有变,根据法律法规不签也是合情可理的,不过因为牵涉
全部6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男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可以过户给女方吗?需要什么条件?
你好!可以,需要男方同意,在还清贷款后解押后可以过户给女方。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离婚后房子还有贷款,可以把房子过户吗?
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房贷没还清离婚了,可以过户给对方吗
《民法典》规定离婚共有房子有贷款是不能过户的,因为此时房产设立了抵押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贷款的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法律依据:《民法典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婚后双方贷款按揭买的房子,可以过户到女方一人名下吗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那房屋是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离婚的时候可以要去分割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夫妻离婚后,现有贷款的房子可以过户给对方吗
离婚房子归女方,有贷款的需要将贷款还完才可以过户。若暂时还不清贷款,可以到公证处先对该房屋办理房产公证,之后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过户,按揭人之后可以继续使用自己的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相关文书下载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名旗律师
近期帮助 500 人
小车撞电动车肇事者逃逸怎么处理
刚刚
刘瑾东律师
近期帮助 3845 人
咨询一下去看守所会见的费用
17秒前
揭志文律师
近期帮助 69822 人
碰到养殖诈骗说养泥鳅包运输包回收交了定金怎样办
55秒前
潘炯律师
近期帮助 346 人
驾驶机动车醉架致人死亡的怎么处罚
1分钟前
夏中山律师
近期帮助 708 人
结婚前父母给买了套房子按揭,房产证是我自己的名字。这样另一半有权利分割房产吗
1分钟前
广东天习律师
近期帮助 87675 人
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合同可以直接走人吗
1分钟前
南宁国晖律师
近期帮助 2791 人
我欠别人的材料款6万多,甲方也没有付款给我,刚收到法院传票,是什么情况呢?
3分钟前
颜培卿律师
近期帮助 57330 人
去年在公司干了几个月,没交社保可以要现金吗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