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二审后,不服判决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08-12 10:40:27
问题描述:
因对方嗜酒、豪赌,经常不回家,在外作风不正,经常酒后回到家当着孩子的面打我,现在离婚,二审已判决。有一个5岁的儿子,对父亲严重恐惧,每次看到其父亲或听到起声音都非常害怕,每天我去上班,他都担心我又被他的父亲欺负,小小的心灵有很大的创伤。其父亲也从未对其尽过做父亲的责任。孩子从小就有我和他姥姥、姥爷带大,我们有深厚的感情。我同事的朋友在2006年曾通过我接我母亲的10万元钱办
企业,并每月付给利息,我同事已出庭作证,并有我母亲当天提现款7万元的
银行凭条。当我同事提了现金还借款时,我正在幼儿园接孩子,因考虑到我随身携带10万元现金不方便,我们一起去银行临时存到我的工资账户上,再由我转给我母亲。隔了几天我便提出10万元现金还给了我母亲。另外,在离婚前,男方将其名下的汽车过户给别人--应属于转移共同财产,卖车所得款14万余元。现在的判决结果是:孩子判给男方,我母亲的10万元属于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男方卖车款予以分割。我不服判决,想争取孩子的
抚养权,并要求返还我母亲的10万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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