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为轻伤二级,因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9-06-10 14:40:08
问题描述:
我的朋友车撞了别人的车,对方事故发生后打了我朋友,并未造成伤害,我的朋友打电话叫了我,和另外一个人我们两人去了现场,将其殴打至鼻骨骨折,伤残鉴定为轻伤二级,我本人有过一次前科,因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6年1月份服刑完毕,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在检察院批捕之前达成民事谅解的话,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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