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情况,男方索要女方支付过去在一起的费用8w,但女方已经返还了所有的彩礼。女方除了彩礼还有4000和1000的转账记录。请问女方是否有法律义务再支付男方8w的费用?
更新时间:2023-09-27 10:08:08
问题描述:
订婚两年后,由于各种原因分开,没有
结婚,女方已经返还了所有的彩礼。一年后,男方要求女方索要以前在一起的各种莫须有的费用8w,大额转账记录为1w(支付男方车位首付)。、5200、4000、1000有2笔,网购手机3369的发件地址是女方家,剩下的几百块钱和几十块钱。该女子有4000和1000的转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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