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
更新时间:2018-08-12 14:46:10
问题描述:
我有个朋友在给他同事在某饭店过生日的时候,有一人来晚,其中这人和另外一人发生争吵,我朋友就起来劝解,此时其中争吵人就说我朋友多管闲事,为此这人一会叫来6个人来打我朋友,此时我朋友先拿起酒瓶扔向对方,造成对方
轻伤后来他们也把我朋友打成重伤,现在公安局已经给我朋友下了
逮捕书罪名(
故意伤害罪)。对方也下逮捕书(罪名聚众斗殴)。现在双方父母都不想追究对方责任,像这样的案件一般3年以下,一般能判到什么程度?我们是否应该请个律师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