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的子女有权利继承户主的承包地吗?没血缘关系

更新时间:2019-06-12 15:44:41
问题描述:
二婚的子女有权利继承户主的承包地吗?没血缘关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491383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2019-06-12 15:32:40
    点赞
  • 继承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83156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作为一项特殊的资源,是农民个体经济的表现,而不是个人所有,所以无法作为财产继承。  
    一、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外部关系来看,其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特殊的财产,不应作为遗产继承  在大陆法系物权体系上,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用益物权。一般而言,用益物权具有财产的性质,应允许流转、继承。但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其特殊性表现为:  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交纳数量极少的税费外,无需交纳其他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一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禁止流转。  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  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性决定了它是一项不适于继承的“特殊财产”:基于取得上的无偿性,如允许其继承,将使继承人无端受益,有违公平理念;人身依附性决定了它必须因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消灭而消灭,不产生在不同主体之间的流转(继承)问题;而福利性质决定了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因此,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二、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内部关系来看,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因共同关系的产生而产生,因共同关系的消灭而消灭。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之间不产生份额问题,对共有财产的全部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根据学者通说,我国目前主要在以下场合成立共同共有:  一是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夫妻之间的共同共有;  二是因家庭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家庭共有;  三是因遗产未分割而产生的继承人之间的共同共有。  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按照共同共有的法理,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不产生份额的问题。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只要家庭关系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共有关系就存在。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没有导致家庭关系的消亡,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家庭关系仍然存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分割,仍然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既然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当然,本文所论证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是仅就一般情况而言。在特殊的情况下,如由于“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建造房屋的继承将导致对宅基地的继承。
    2019-06-12 15:43:07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506847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户主是指户口本上的一家之主,是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这介是由公安局确定的,如果想变更户主为其他人,不用继承,由原户主到派出所申请即可;如果是老户主去世,户口本上的其他人持原户主的死亡证明办理户口注销后,可以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户主为户口上的其他家人,这个与继承、过户无关。如果您的意思是房产证上的原【房主】的过户:原房子的产权人去世后,房产证可以直接过户给继承人,但一般要有所有继承人的公证继承才会给办理。
    2019-06-12 15:44:41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二婚子女户口在另一方??与现婚一方没血缘关系的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第二次婚姻的子女有权继承户主的契约土地吗?没有血缘关系
户主是指户口本上的一家之主,是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这介是由公安局确定的,如果想变更户主为其他人,不用继承,由原户主到派出所申请即可;如果是老户主去世,户口本上的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母二婚,子女有继承继父继母的财产的权力吗
我国关于继承权的原则   一、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爷爷的房产二婚子女有继承权吗?
要看房屋购买时在婚前还是在婚后。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二婚双方子女有权利继承房产吗
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适用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抚养关系的只能继承生父或生母的遗产,你说的房子是谁的,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的,影响很大,建议你来
全部7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屋赠与如何办理
房屋赠与如何办理
房产赠与 0
再婚子女能否有继承的权利?
关键要看这3年时间,这小孩是否在读书还是在误工或其他事实确定他们之间是否有抚养和被抚养关系后在确定他是否享有继承的权利,这里关键是证据的确定。
全部7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儿媳是法定继承人吗
儿媳是法定继承人吗
法定继承人 5
夫妻间赠与房产有效吗
夫妻间赠与房产有效吗
房产赠与 3454
遗嘱未经公证有效吗
遗嘱未经公证有效吗
遗嘱效力 3845
法定继承人分配比例
法定继承人分配比例
法定继承人 3094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沈阳中盾所律师
近期帮助 24080 人
工作3年7个月,公司裁员,正常如何赔偿呢?
刚刚
阳贻峰律师
近期帮助 8883 人
男方提出离婚要求退彩礼合适吗?
1分钟前
石晓敏律师
近期帮助 1756 人
和男朋友在一起几年了,他为我花了3.4万块钱,现在分手了,他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1分钟前
任求学律师
近期帮助 961 人
我在2018年出资150万现金给了前妻买房,买房代理人就是我本人,我能否要回这套房产?
2分钟前
广东天习律师
近期帮助 87661 人
合伙开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填写我的名字要注意什么
3分钟前
李志娟律师
近期帮助 1784 人
再婚户口本未改离异怎么办
3分钟前
广东少忧律师
近期帮助 1496 人
劳动合同的问题21年签的合同有明确的薪资,23年就没有了
5分钟前
桂传民律师
近期帮助 41558 人
请问,劳动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劳动关系被转移,公司属于违法吗?应当收到什么处罚?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