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在2015年4月15日借了5000元给李某进行资金周转,并出具了借条,约定3个月内还清。然而,李某在2018年2月5日突然想起此事,并给小王打电话,小王称在半年内一定会还清。那么,如果李某没有过诉
更新时间:2023-10-20 15:02:18
问题描述:
4.2015年4月15日,李某借了5000元给小王进行资金周转,约定3个月内还清,并且出具了借条。随后李某就忘了这件事,在2018年2月5日突然想起此事,就给小王打电话,小王称在半年内一定还清,请问李某最迟在多久前起诉,没有过
诉讼时效,可以胜诉?(请把诉讼时效的起止时间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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