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交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1份。
2.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1) “专升本”的成人、函授、网络教育、自考本科的,提交专科证书复印件及其认证结果复印件;
(2) 申请认证学位的,提交相对应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认证结果复印件;
(3) 申请认证省外中专的,提交《入学录取名册》及学校证明;
(4) 申请军队院校学历的,提交《入伍批准书》、《学员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及军人身份证明;
(5) 身份证与毕业证姓名、出生年月等信息不符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或户口薄上的有效证明。
3. 检查清理内容:主要针对干部档案中记载的1980年以后获得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特别是在职学习获得的上述学历、学位。
4. 检查清理方法:以干部档案材料为依据,采取看、查、问的方式,对干部持有并已载入本人档案的学历、学位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学历、学位材料进行清理,不装入干部档案;对材料不齐全的,及时补齐;对于将非学历、学位教育填写为学历、学位的,予以纠正;发现弄虚作假或不实之处,要求本人说明情况。如本人能说明情况并放弃虚假学历、学位,由组织人事部门更正;如拒不如实说明或继续伪造
证据,由组织人事部门调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5. 填写《省管干部学历、学位情况登记表》:每位省管干部需认真如实填写自己的学历、学位情况,并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送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