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男方婚内向女方借款开店,打借条,借款3万元,房租8万元一年,期间9个月男方未与女方联系,女方在娘家带孩子,男方未给女方一分钱。后来女方前往店铺,并在店铺帮忙管理了4个月,但男方不同意使用女
更新时间:2023-11-08 18:32:05
问题描述:
请问男方婚内借钱开店打借条借女方3万房租一年8万元其中9个月不联系女方在娘家带孩子没给过女方一分钱后来女方去店里带了4个月店全是男方经营收款码也不同意用女方的现在
离婚是共同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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