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提交给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负责处理有关立案的事项,对起诉的条件进行审查。当事人的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录音如果是证据,需要写在起诉书里,否则在开庭时不会被承认。偷录的录音如果过程不违反法律规定,则是有效证据。建议交证据前交复印件保留原件在法庭上展示,或交原件前保留复印件。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解除
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