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用啤酒瓶打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人的头后,我写了一封谅解书并互相赔偿了5600元,现在警方要来找我并让我保持良好态度,这是否意味着我需要坐牢?
更新时间:2023-11-14 13:52:12
问题描述:
你好,昨晚吃饭的时候,我用啤酒瓶打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人的头。对方没有反击。我去警察局写了一封谅解书。经过讨论,我互相赔偿了5600元。警方后来说,他们的领导以后会来找我。让我保持良好的态度是什么意思?你需要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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