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1. 一级伤残: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植物状态;
2. 二级伤残: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重度智力缺损;
3. 三级伤残: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工伤认定的情形: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关于
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
1.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3.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4.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若损失和利益难以确定,且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