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女方不存在过错责任,男方在哺乳期提离婚不符合
婚姻法规定,法律也不会受理,但实践中有证据证明女方存在以下六种情况,男方是可以提出离婚请求的:
一是男方有充分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与婚外男性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中止妊娠行为的;
二是确有不能共同生活的重大、急迫事由,如女方威胁男方的生命或者严重侵害男方的其他合法权益的;
三是女方对男方有虐待或
家庭暴力,男方不堪忍受的;
四是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不宜生育的;
五是女方对婴儿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六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下落不明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