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性格不合,对方起诉离婚,夫妻不和!问女孩还能过不?怎样合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起诉反还礼金吗
更新时间:2019-06-19 13:34:30
问题描述:
您好!经朋友介绍认识的女孩,送了三年的聘礼,去年年底
结婚领证!结婚不到20天女孩不来啦!她的理由是:夫妻性格不合,说我弟弟打她,我弟弟又没打她,就是来应付一下我们家,后来就不来啦!媒人和家人弟弟去接过好几次!结婚去年腊月一年,对方
起诉离婚,今天在我们镇上法院开庭的,女方的理由:仓促结婚(时间短的意思),夫妻不和!我弟弟说不离婚!问女孩还能过不?对方说不可以!说赔偿我家几万块钱,首饰给我们!我们家光
彩礼就十几万还有烟酒礼品。都是两个媒人和我爸我弟弟亲直送的!女方的爸妈收的!今天法院判决:证据不足,不判离婚!(女方起诉的)!怎样合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媒人去接了好几次,人躲起来!可以起诉反还礼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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