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成立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有什么条件、流程?

更新时间:2023-11-26 0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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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业主大会的流程如下:

    1. 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递交至筹备组。
    2. 筹备小组负责组织业主自荐,从而选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3. 召开大会,进行选票记录。
    4. 审议并表决章程与管理规约,随后点票并宣布结果。

    对于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情况,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2023-11-26 03: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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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业主大会如何成立,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有两点:
    (1)小区已交付给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开发商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需要的文件资料;
    (2)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满2年。
    2、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二、业主大会成立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划转
    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转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大会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2)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应当通知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
    (3)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
    2023-11-26 03: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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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具体的看当地的住建局相关规定。

    一般来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1. 交付使用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2. 交付使用的户数达到总户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 交付使用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三十以上,且首期交付的物业专有部分交付使用时间满两年的。

    业主可以向建设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建设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于2019年11月28日印发了《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该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023-11-26 0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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