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2. 若保险赔偿不足,根据以下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a.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b.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则上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如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可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若机动车一方无过错,则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c. 若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则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