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员工,在公司上班期间被公司告知试用期为三个月,但实际工资只有2500元,且工资压一个月,等过了9月份还没发7月份的工资,而且告知10月1日才给算正式工资3000元,相当于扣了我们1000块钱,这样
更新时间:2023-12-02 11:08:06
问题描述:
我想问下,在公司上班,开始面试的时候和我们说的是三个月试用期,上班时间4月17号,工资2500.正式后给按3000,工资压一个月,等过了9月份还没发7月份的工资,而且告知我们10月1日才才给算正式工资3000,相当于扣了我们1000块钱,这样算不算违法,在打算辞职的这个时间,可以告公司吗,还是等离职之后告他比较合适。告他的话能否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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