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处理方法包括:
a. 轻微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并向交通部门报案。
b. 交通部门会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
c. 双方根据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或调解。
d. 若赔偿或调解不能,被害人可向机动车驾驶员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a. 若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应记录交通事故的相关信息(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b. 若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应当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