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关天,有谁心系居民安危?
更新时间:2018-08-14 01:35:39
问题描述:
一处解放前曾用以躲避壮丁的旧屋。如今,经多方查证,已很难确定其准确的建设时间。然而,就在二十一世纪的今日,这处1952年7月15日由政府颁发
房屋产权的世纪旧屋,原本只是父辈四口之家的居所却依然居住着祖孙三代、兄弟两家共计捌口人。
共产党好,共产党是人民的好领导。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几乎家家户户都建了新房,多处住房者也比比皆是。唯独这曾经的“光荣之家”、这处历尽沧桑的旧屋,成了名副其实的危房却仍在风雨中飘摇,我们时刻生活在担惊受怕之中。旧屋更是与周围的楼房形成鲜明对照,我们为旧屋给党的好政策抹黑而深感内疚并深知有责任尽快改正。
安居方能乐业,“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大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振奋人心。我们深切感受到党时时刻刻的关爱,坚信党和政府一定会为我们谋得最根本的利益。与此同时,我们一直在努力工作,希望尽快改变无法确保人身安全的居住条件。作为真正意义上的守法公民,我们更希望通过合法渠道寻求合法的建房途径。为此,多年来,已多次递交申请宅基地建房。
2005年8月5日,厦府[2005]21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私人住房规划审批授权的通知》公布实施,2006年2月23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同安区
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个人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实施。
根据相关规定,2006年4月1日起接受个人申请,本人已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多次咨询各有关部门,然而,400日已过,区建设局依然行政不作为,未按规定审批或给予未审批的必要说明。
本人拟起诉区建设局行政不作为,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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