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不去报废不能销户。汽车只要上牌入户了就要按照规定定期年检,如果开报废车上路,不仅有严重的安全隐患,报废车车主会被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车辆被其他人使用时产生违章,将由原车主负责,而且在行驶的时候造成的
交通事故,原车主也要承担
连带责任。
车辆销户的流程:
1.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
2. 提交销户的资料,如《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等证明;
3. 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后,审核通过的当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登记事项,收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1.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 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 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 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 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 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 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 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 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