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可以适用 取保候审 取保侯审是指公、检、法机关责令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 或者交纳 保证金 ,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为:
1、可能判处 管制 、 拘役 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51条);
3、应当 逮捕 ,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
4、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第63条);
5、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证据 不符合 逮捕条件 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65条);
6、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部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规定》第63条);
7、持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规则》第37条);
8、提请 批准逮捕 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侯审(《刑事诉讼法》第69条)。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规定》第63条)。 此外,《刑事诉讼法》第74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 羁押 的案件,不能在本 法规 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 一审 、 二审 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75条涉及到超期强制措施的处理。
二、取保候审中谁可以做保证人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在取保候审中,保证人应具备的四个条件。
1、与本案没有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相信各位在阅读了上文之后,应该知道了哪些人可以 适用取保候审 了吧。其实适用取保候审的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我国《刑事诉讼法》中都是有明确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