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如果被告人因为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免费辩护。如果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以及可能判处死刑而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都必须无偿为其指定辩护律师。我国设有专门的“法律援助制度”来帮助那些没钱聘请律师的人。
2.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告知其如果符合规定,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3.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24小时内将其申请转交或者告知法律援助机构,并于3日内通知申请人的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协助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
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无法通知的,应当在转交申请时一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
具体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也可以依照规定申请法律援助:
a) 有
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b) 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c)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d) 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自发现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a) 未成年人;
b) 盲、聋、哑人;
c)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d) 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