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交就不给发书什么的,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这样他们算诈骗罪吗
更新时间:2019-06-22 11:26:35
问题描述:
我12年3月份在昆山逸仙教育报考了自考人力资源,当时的销售人员跟我讲6000块的学费,今年可以先交一半,另一半可以明年再交,我交了一半,后来在今年的8月份,他们又让我交,,说不交就不给发书什么的,还说班上就这几个人没交了,可是到我去上课的时候,发现还有好几个没交,照样上课,我看法律上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这样他们算
诈骗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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