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流程:首先,需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接着,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并准备好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缴费凭证。然后,填写《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手续。
2. 注意事项:
a. 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负责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b.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以自由转换。
c. 医疗保险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的相应待遇。如果在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且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会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但如超过3个月未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将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