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构成伪造国家公文罪吗
更新时间:2023-12-16 15:02:09
问题描述:
有一化妆品公司为了凸显她的牛逼--中国唯一、中国专业化妆品专利护理品牌,给正在申报的实际是无效的专利制作成发明专利证书6份(实审)、加上非第一发明人制作成唯一发明人,共计7份,随货大量散发宣传。但在市场上终于被发现是伪造的,被要求封库存不准销售。厂家得知后,就全面更改包装和资料,对市场上的行为不予承认。此厂家还是以一个货运司机登记为
法人代表,大股东是假冒专利发明人。请问厂家、大股东是否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如是,该如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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