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都是每天打欠条,后来把所有欠条都合成一张欠条了,这个侵占罪会成立吗?
更新时间:2019-06-23 11:47:22
问题描述:
我在彩票站打工,做打票和收银员,工作期间,我自己玩彩票,我们是每天晚上10点对账交钱,我玩彩票第一次欠了1万多,第二次,第三次……都是每天打
欠条,最后打了7张欠条,后来把所有欠条都合成一张欠条了,是12万多,老板去公安局告我
盗窃罪没有成立,现在转到法院了,告我
侵占罪,这个侵占罪会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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