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没带驾照处理方式:
1. 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将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立即退还机动车;
2. 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但在行驶时有违法行为,将根据其违法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情况一并予以处罚,并立即退还机动车;
3. 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将按无证驾驶进行处罚。
危险驾驶刑罚标准:
1.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起点可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范围内确定;
2.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需综合考虑其醉酒程度、驾驶的机动车类型、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及认罪悔罪情况等因素,以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不予定罪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违反交通法规的罚款及可能的附加处罚:
1.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同样受到上述罚款处罚;
3. 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强迫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等行为,也将受到罚款处罚;
4. 对于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且不听劝阻的、故意损毁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但尚未构成犯罪的、非法拦截或扣留机动车辆且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也将受到罚款及可能的十五日以下拘留等附加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