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法有规定吗?这可以要求补偿吗?我们公司什么证都有,这样的公司法律有规定吗?
更新时间:2019-06-24 11:33:31
问题描述:
2007年4月底来公司,说是试用3个月,然后转正。但是公司领导后来一直不谈这个事,问过好多次,每次都说快了,再等等。结果到2010年2月了,我一共在这里工作了大约3年,一直没有签
合同,并且工资也不是很高。2010年过完年以后打算不干了。请问劳动法有规定吗?3年没有签合同,这可以要求补偿吗??我们公司什么证都有,像个正规公司,但是公司里面的人都没有签合同,唯一的保险是住房基金(2009年1月开始的)。这样的公司法律有规定吗?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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