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双方共同出首付购房,但只写了我老公的名字,在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要求我签署了放弃产权的声明公证,那么离婚后该房产属于老公一方所有吗?另去做一个房屋为共有财产的公证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23-12-22 12:24:11
问题描述:
婚后双方共同出首付购房,共同还贷,但只写了我老公的名字,在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要求我签署了放弃产权的声明公证。请问这是否意味着如果
离婚,该房产属于老公一方所有?如果另去做一个房屋为共有财产的公证是否有效?能否保证日后一半财产分割的权益呢?另外公证协议和声明有区别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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