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起诉他人欠钱不还的费用取决于欠款的金额。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诉讼费用。具体比例如下:
1. 欠款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案件需交纳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