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同违约金的合理约定
在目前法律无法修改的情况下,可通过司法解释对违约金上限进行限制,以便法官在实际办案中有章可循。具体限制额度为:
1. 如果有损失,违约金约定过高,可参考定金法则按照损失的两倍额度支付较为合理。如属于长期违约,除可按照损失的两倍额度赔偿外,还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计算标准加罚。
2. 如果没有直接具体损失,可参考
民间借贷的利息标准计算,即以不超出贷款利率的四倍为控制标准。
这样的规定可以体现违约金的适当惩罚性特点,也符合
公平原则,避免违约金约定过高。目前,一些司法解释中已出现对违约金上限的限制条款。例如,《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了违约金的调整标准。
### 二、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的因素
1. **违约金本身的约定情况**:
- 约定固定金额时,与合同标的总额相比较,如果违约金高于合同标的总额的20%,宜认定为“过高”。
2. **约定违约金时的具体情况**:
- 考虑当事人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如急于达成合同、表明诚意、轻信不会违约等。
3. **当事人违约的具体情况**:
- 在非故意或恶意违约且损失不严重的情况下,严格适用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可能导致违约金过高。
4. **正常理性人的评价**:
- 如果一个正常理性的人在签订同一合同时不会约定同样高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标准,则约定的违约金“过高”。
5. **违约情节严重**:
- 违约情节严重导致计算的违约金绝对数额偏大不应视为违约金约定“过高”。违约金本身具有惩罚性质,在违约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不应轻易调低违约金。
### 实践建议
如果您面临合同违约的情况且对方要求您承担
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时,首先要辨别对方提出的违约金数额是否过高。如果是,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整,但需要提供证明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证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般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