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退赃且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请问当时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原本就是本着宽严相济的态度,现在招录机关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9-06-27 18:17:11
问题描述:
高三暑假,已经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参与一起盗窃案,检察院因其
犯罪情节轻微、有
自首情节、主动退赃且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做出了
不起诉决定。现在这名大学生已经毕业,在公务员招录考试中,获得了笔试面试皆为第一的好成绩,但被告知因为这件事政审不通过。请问当时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原本就是本着宽严相济的态度,为了不影响一青年人的人生道路作为出发点的,现在招录机关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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