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男朋友2020年12月份认识,到今
更新时间:2024-01-08 08: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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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男朋友2020年12月份认识,到今年五月份分手,期间他给我装了房子,他是装修工,我是老师,恋爱期间他给我发的红包都是30,50,100,200,500的,我没有跟他要过,都是他主动给我的,除了这些他给我发的10000,5000,1000的都是默认我借他的,这些红包加上装修用的零碎材料,还有他的工价,再加上他2300买的手机,合起来总共75000,他发的红包有的是我花的,有的是两个人一起生活花的,时间长了我也忘了,我给他转了62000,现在他不依不饶的,要把红包全部要回去,我该不该都还他?他到X来闹,反映,已经影响到我的生活了,这个事我该怎么解决?会不会对我有影响?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怎么判?交往期间他都是住在我家,水电费物业费网费,暖气费,我的损失我能给他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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