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可以向客服投诉,了解详情。主要的冻结原因包括:异常交易、出入账关联账户有问题、不正常大额往来、关联电信诈骗账号、关联涉赌和毒账户、户主涉及未处理的司法案件。
发卡银行的义务包括:
1. 向银行卡申请人提供有关银行卡的使用说明资料,包括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现有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资料。
2. 设立针对银行卡服务的公平、有效的投诉制度,并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对持卡人关于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应在30天内给予答复。
3. 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按月提供账户结单,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不提供。
4. 提供的银行卡对账单应列出交易金额、账户余额等详细信息。
5. 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方式。
6. 在章程或协议中明确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
7. 向持卡人说明密码的重要性及丢失的责任。
8. 对持卡人的资信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持卡人的权利包括:
1. 享有发卡银行承诺的各项服务的权利,有权监督服务质量并进行投诉。
2. 有权知悉其选用的银行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
3. 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卡银行索取对账单,并对不符账务内容进行查询或改正。
4. 借记卡挂失后,不再承担相应卡账户资金变动的责任(司法机关、
仲裁机关另有判决的除外)。
5. 有权索取信用卡领用合约,并应妥善保管。
持卡人的义务包括:
1. 向发卡银行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并按规定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
2. 遵守发卡银行的章程及《领用合约》的有关条款。
3. 如通讯地址、职业等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卡银行。
4. 不得以和商户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银行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