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了一家分公司,股金不退,我离开了公司,要求我净身出户,请问这份合同有效吗?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6-28 11:40:36
问题描述:
我们我们六人组合在一家
公司的名下,注册了一家分公司,公司老总占20%的
股份,我们六人在80%,我们六人集体跟公司签订了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总公司一份,分公司集体签名一份,当时合同是这样约定的,每个股东股金是3万块,有谁中途退股,股金不退,但当时签订合同的不是法人本人,足以他妹夫的名义签订的,但他的妹夫不在分公司做任何管理,分公司的管理员是从五个人当中选出来的,公司成立后,因为股东之间的劳动分配不合理,我离开了公司,现
其他五人跟公司老总说要按合同办事,要求我净身出户,请问这份合同有效吗?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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