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净资产为2500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和职称:
a. 技术负责人需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备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实验室负责人需具有2年以上混凝土实验室工作经历,且具备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b. 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混凝土试验员不少于4人。
3. 企业需具备符合规定数量的混泥土搅拌设备、运输车、输送泵等:
a. 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混凝土搅拌设备1台,且具备混凝土试验室。
b. 混凝土运输车10辆。
c. 混凝土输送泵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