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确定孩子的
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
如果小孩已经办理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如果是
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告知户籍民警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并携带以下材料:
1. 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 孩子已上户口的,需携带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 根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并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
4. 持有准入地的证明和《户籍迁移证》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则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办理:
1. 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
2. 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 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
请注意,如果孩子还小未上户口,需要携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以及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