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不承认犯罪会怎么处理
1、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承认犯罪,刑事侦查机关会负责调查其是否构成犯罪,并依法处理。具体处理方式为:
(1)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即使无其口供,也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2)若侦查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构成犯罪,则遵循疑罪从无原则,不追究其责任。
二、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检察院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后三日内,应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对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或其行为不公的,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对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有权要求解除。
8、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权利: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可申请补充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有申诉的权利。
10、核对笔录的权利:讯问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有遗漏或差错可提出补充或纠正。
11、对侵权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对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可提出控告。
12、获得赔偿的权利:因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导致权利受损的,有取得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