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手续:
1. 大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法院判决书,前往居委会和派出所申请办理小孩投靠手续。
2. 派出所将开具准迁证,随后带上准迁证和小孩的户口本原件,到小孩原户口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获取户口迁出证明。
3. 持有身份证、户口本、法院判决书及小孩户口迁出证明,再次前往户口派出所,办理小孩的户口迁入手续。
对于父母双方
协议离婚的情况:
1. 首先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 若孩子已上户口,办理户口迁移时,仅需携带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及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 若孩子未上户口,则需携带离婚证、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以及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到有孩子
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 根据离婚证所载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并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 持有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 携带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对于父母起诉至法院离婚的情况:
1. 准备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 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携带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 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再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建议双方先协商户口问题,如协商不成,再起诉至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