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投资为由,在我和我老婆这里借用信用卡,请问他这种行为我可以告他诈骗罪吗?
更新时间:2019-07-01 10:47:20
问题描述:
我的一个朋友两年前以养
信用卡,做投资为由,在我和我老婆这里借用信用卡,额度共计15万左右,并对我们许诺在半年内为我们买房,由他承担首付款项,并开一家家具店,我们拥有30%份额。但信用卡到他手里后并未按当初约定使用款项,而是用做
其他用处。并且也没有兑现约定的买房和开办家具店。现在我们按当初约定要求让他归还信用卡及款项,他却找各种理由拖延还款,到现在我们联系他也是电话不接,信息不回,还见不到他人。我想请问他这种行为我可以告他
诈骗罪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