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我的受伤医疗费,我想说交警这样做对吗?难道他没有责任调解我所产生的医疗费谁来付吗?
更新时间:2019-07-01 11:49:27
问题描述:
您好!问一下我是非机动电动自行车,在过马路是被直行的私家车撞了,当时造成我的右脚受伤,去医院治疗,产生了费用,然后交警判出的认定书是我方违反了交通实施规则,因为当时有人行道,却没有指示灯的情况下,我没有下车推行走,所以认定我方为主要责任,对方为次要责任,这样的认定结果是不是我的受伤
医疗费,对方就可以不用承担了吗?当时交警出的责任判决书,让我签字我没有签,因为我跟当事人对方协商我的医疗费,对方不愿意承担,而交警还说不关他的事情,让我签完字之后跟她出去协商,我想说交警这样做对吗?难道他没有责任调解我所产生的医疗费谁来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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