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丈夫起诉离婚
更新时间:2018-08-15 16:05:01
问题描述:
因丈夫在产后与以前的女友有了来往,我要他解释,却遭受了
家庭暴力,丈夫提出离婚!,婚后房产证登记到丈夫一人名下,家里所有家具家电是我结婚时的嫁妆,现在离婚我能分得多少,还有孩子的抚养问题,孩子会判给谁!丈夫在
哺乳期提出离婚,冻结了所有他的个人收入,我无法取出,我该怎么保护我自己和孩子?法律规定两岁以下随母亲,如果孩子大了,他是否可以起诉夺回
监护权?他两年后和我争夺监护权我怎么办?另外现在他把他的个人收入一人掌管,不给我们母子生活费用,我该以甚么罪名起诉?因哺乳期丈夫提出离婚,不支付我生活费用,请问,不支付几个月可以构成虐待和遗弃罪?如果这样罪名成立,他需要承担甚么样的责任和处罚?我和丈夫是两地分居,我在本地一家国企机关工作,本人本科文凭,父母也在当地公安机构工作,我是家里独生子,丈夫家中有一姐姐,两人均初中文化,且工作常年在外,一星期才回来两天,请问,如果这样,即使两年以后他起诉争夺监护权,是否我占优势?丈夫和我口头提出离婚,并未起诉,他是否有权将他名下的房产改为他母亲或父亲的名字?买房部分欠款是婚后我与丈夫共同还清,这样的话,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如果他擅自改了名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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