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电动车正常行驶,经过汽车厂东路超宜兴附近,与逆行电动自行车出现轻微剐蹭(轻触到车把)而后口角争论,本人骑车而去,对方报警,而后接到警官电话,由于手机放在客厅,家人不知情,没承认出现事故,今日警官给
更新时间:2024-03-06 07:48:05
问题描述:
驾驶电动车正常行驶,经过汽车厂东路超
宜兴附近,与逆行电动自行车出现轻微剐蹭(轻触到车把)而后口角争论,本人骑车而去,对方报警,而后接到警官电话,由于手机放在客厅,家人不知情,没承认出现事故,今日警官给本人打电话,让下午去趟交警队。本人行为算不算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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