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租房
更新时间:2018-08-16 03:33:12
问题描述:
我自己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整租了一套房子(有
租房合同),将其中一间分租给个人,约定付二押一,但是未签订
租房合同,他当时不愿意签订,他给我租金的时候也没要求我写收据。租金为每月400元。
当时他交了1200元,为两个月房租+一个月押金,从3月1日居住到5月14日,仍未交第二个月房租,5月12日电话他,他说肯定还租这边的房子,过两天就过来交房租,但是5月14日打电话给他催房租,他说不租了,说一个月押金刚好租到月底。
我没同意,以他拖延交房租为由让他搬出去,最迟16日,押金不退。但是他赖着不搬东西,我可以进出他的房间,请问我该如何处理他的东西?我的做法是否恰当,未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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