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2017年4月1号到期,拒不退还押金1000;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9-07-06 13:00:49
问题描述:
事件:
房屋租赁合同是2017年4月1号到期,由于本人在外地,当时也不知道合同到期了,房东4月14日
通知我回来续签合同,我没有明确表示要继续续租,只说5月份才能回去,5月15号跟房东联系5月21号回去
退房,房东要求我给他找个下家就可以退,我没有理会,还有一个前提,由于房租是3个月付一次,2月份的时候就已经交了3.4.5这几个月的房租,房租是每个月的25号缴纳,所以这次回来是打算退房的,结果房东说什么不能想退就退,拒不退还押金1000;
问题: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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