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后的公共土地被征用建设滨海公路。这是非常不公平和不合理的。还是单身,我怎么能不给土地证费
更新时间:2024-03-28 05:08:06
问题描述:
我来自
儋州市**村,我们村靠海边。今年年初(2011年1月),村后的公共土地被征用建设
滨海公路。村里有一笔钱给村民,但作为黑石村的村民,我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分配资金,这是非常不公
平和不合理的。村小组告诉我不分征地资金的原因是:我结婚了。我的情况:我2005年结婚,把户口搬到丈夫家,2008年离婚,把户口搬回原村投靠父母。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单身,没有工作单位和固定收入。根据法律规定,我是黑石村的一员,我的户口也在村里。我怎么能不给土地证费,因为我结婚了。请给我一些建议,收回我应有的尊严,我会用我收到的所有征地费作为回报。我想补充一点:我是村里的一员,我应该享有和别人一样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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