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算是预发的,到了12月份我辞职了,是否可以去劳动局仲裁?到最后反而什么都没有得到
更新时间:2019-07-08 19:22:59
问题描述:
我18年3月份开始在一家公司上班,
工资算是预发的,到了12月份我辞职了,老板说提成年底统一结算,现在算完我还欠公司4000块钱,其他员工过年都发了钱,他借口说人家的产值都是负的,发的钱是红包用来留他们继续在公司工作。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去劳动局
仲裁?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基本天天加班到十点,到最后反而什么都没有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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