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情形包括:
a)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b)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c)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d)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