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的赔偿标准如下:
1. 主责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赔偿责任,次责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赔偿责任。
2.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主责的,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次责的,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对于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的赔偿责任比例,具体规定如下:
1. 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 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 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 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判断责任时,会考虑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具体规定包括:
-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